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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坦达轨道车辆座椅系统公司10%
发布周期:2009-09-17至2009-12-17
一.实施地区
二.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上海坦达轨道车辆座椅系统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价格 229.236400万元

  是否国资 是

  标的企业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在地区 上海

  国资监管类型 非央企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挂牌日期 2009-09-14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0-16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设立时间 2004-12-16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朱戴路1950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范围 轨道车辆座椅系统、内饰系统及其他零件的制造、销售、维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丁宁新

  经营规模 中型

  职工人数 11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

  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坦达交通轨道设备发展有限公司 90%

  2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07年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13376.280000万元 1134.230000万元 837.110000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2008年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16043.890000万元 3623.320000万元 2817.520000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09-07-3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1089.743590万元 226.197473万元 169.372280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所有者权益

  10897.986182万元 8685.148854万元 2212.837328万元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9-06-24

  评估基准日 2008-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551.630760万元 9818.723532万元

  固定资产 796.318182万元 869.785842万元

  无形资产 587.789239万元 971.026826万元

  资产总计 10935.738181万元 11659.536200万元

  流动负债 9398.444430万元 9367.172774万元

  负债总计 9398.444430万元 9367.172774万元

  净资产 1537.293751万元 2292.36342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9.236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

  管理层情况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否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应收款中有与大股东北京坦达交通轨道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金额为14,000,000.00元。

  2、另一股东方北京坦达交通轨道设备发展有限公司不放弃对上述1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列车座椅类产业经验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且成立不少于5年的企业优先。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沪运资(2009)180号 - 批复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 监管机构(部门) 持有产(股)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省级国资委 10% 10%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9.2364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举牌时递交举牌保证金人民币11.46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进入竞价程序,则意向受让人须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补充递交保证金人民币34.39万元,与前期已递交的举牌保证金一起作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支付给出让人,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本项目的交易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及法律风险,并承诺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债务人破产、解散或丧失主体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3.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转为履约部分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付给出让方,剩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给出让方。

  4.受让人须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因经营需要而要求股东增加注册资本、提供资金支持或借款担保时,受让人须无条件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或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资金支持或借款担保。

  5.为保证标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如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在5年内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必须征得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且不得将其持有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或者在该股权之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

  6.受让方受让本次股权以后,必须承诺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原有关于对出让方下属企业高速列车座椅骨架配套供货地位的法律文件。

  7.若本次股权转让产生多个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多次报价竞买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人应为合法、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2.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按照依据挂牌金额的5%,设定为11.460000万元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三.投资总额 0
四.自有资金 0
五.尚缺资金 0
六.市场分析
七.合作方式
八.经济效益
九.联系方式 发布机构:上海洛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5900681595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1288号1208  lhotsew@163.com
邮政编码: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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