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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丰汇药业公司35.92%股权
发布周期:2009-10-23至2010-01-22
一.实施地区
二.项目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额敏县丰汇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5.92%股权

  挂牌价格 108.03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0-21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1-18

  标的所在地区 新疆 标的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额敏县丰汇药业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地址) 额敏县塔城路9号

  法定代表人 孙波

  成立时间 1998-12-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9.8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西药、中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械、玻璃仪器、化学试剂

  职工人数 4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35.92%

  2 孙波 3.5%

  3 张甲进 3.5%

  4 王中立 2.32%

  5 李爱英 2.3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9.917513万元 -38.570825万元 -21.68989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7.806451万元 250.209681万元 157.596770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2.949935万元 -9.005440万元 -13.75447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51.902465万元 272.615802万元 179.286663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09-09-30 56.801229万元 7.274945万元 0.64466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415.705341万元 260.655965万元 155.04937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新疆信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9-06-18

  评估基准日 2009-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93.059220万元 544.947908万元

  负债总计 241.306729万元 244.206927万元

  净资产 151.752491万元 300.740981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8.0262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国有股份占总股本的35.92%,其余股权由45个自然人出资。

  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须经2/3股东同意。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9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9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药业集团总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8.0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将产权转让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给转让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法人的,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五、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三.投资总额 0
四.自有资金 0
五.尚缺资金 0
六.市场分析
七.合作方式
八.经济效益
九.联系方式 发布机构:上海洛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5900681595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1288号1208  lhotsew@163.com
邮政编码: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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