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创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3529.408376万元的债权
挂牌价格 6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鸿依达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创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龙东大道6111号1栋205D室
法定代表人 夏园园
成立时间 2004-11-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15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524.238651万元 3524.238651万元 10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734233万元 -65.734233万元 -65.73423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87.216581万元 3125.321319万元 761.895262万元
审计机构 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09-10-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530.937945万元 3530.937945万元 1000.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09-11-09
评估基准日 2009-09-30
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530.937945万元 5515.616559万元
负债总计 3530.937945万元 3530.937945万元
净资产 1000.000000万元 1984.67861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84.67861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转让的为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470.591624万元,及3529.408376万元债权。
2、 标的公司拥有的浦东新区合庆镇勤奋村的地块“长江花园”烂尾楼项目,是由原开发商在九十年代未经土地、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已停工十余年,属违章建筑。周边无住宅区域氛围和成熟商业生活配套项目,周围交通未列入大市政规划范围之内,北侧2公里有殡仪馆,附近锻造厂和浦东国际机场飞机起降对该地块噪音影响严重,项目环境不佳,交通不便利。
3、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本挂牌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时,必须同时替标的公司偿还欠出让方的3529.408376万元应付款项,全部款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人递交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日内,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300万元作为保证金。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意向受让人须在递交《竞买文件》截止日之前的3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再递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前期支付的保证金300万元,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3.如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受让,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全部扣除受让方的保证金:⑴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⑵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上述约定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及应付款项的。
4.受让方同意并接受审计和评估所确认的项目现状;
5.从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易凭证出具日之间标的公司的经营盈亏由受让方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国内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依据挂牌金额的5%,设定为3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支票;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901D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