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扇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25%股权
挂牌价格 202.15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1-12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2-1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扇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号5幢310室
法定代表人 田中增雄
成立时间 2005-08-11
注册资本 美元 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订仓(含租船、包机、包仓)、托运、仓储、包装,(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卸、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三)报关、报验、报检、保险,(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运输代理;(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八)咨询及其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九)货物的包装、整理及简单加工;(十)代理普通货运(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25%
2 日本扇兴株式会社 7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21.840000万元 -29.590000万元 -29.5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55.086399万元 92.577540万元 715.37699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84.250000万元 56.040000万元 55.5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07.954532万元 84.168918万元 770.91478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09-08-31 1233.395275万元 3.420848万元 5.07298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94.012375万元 118.024611万元 775.98776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09-09-09
评估基准日 2009-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12.630828万元 714.214907万元
固定资产 120.985461万元 97.639384万元
资产总计 833.616289万元 811.854291万元
流动负债 52.896297万元 52.896297万元
负债总计 52.896297万元 52.896297万元
净资产 780.719992万元 758.95799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9.739499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2.1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果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人,意向人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须递交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在进入竞价程序后,转为竞价保证金,同时受让人须追加递交竞价保证金30万元,和前面交纳的保证金一起作为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提供合法足额的资信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否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经贸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2楼D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