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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公司30%股权
发布周期:2009-09-22至2009-12-22
一.实施地区
二.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价格 587.978400万元

  挂牌日期 2009-09-18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地域 上海

  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企业类别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成立时间 2007-07-24

  经营范围 生产:酒类【葡萄酒(加工灌装),配置酒)果汁饮料酒)】

  主营业务 生产:酒类【葡萄酒(加工灌装),配置酒)果汁饮料酒)】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新萍

  企业人数 10人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8-03-31

  总资产 1964.229950万元

  总负债 4.302086万元

  所有者权益 1959.927864万元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1.970000万元 1.970000万元 -34.840000万元 -34.840000万元

  前二年度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第一股东比例 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 97.00%

  第二股东比例 上海新天尼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3.00%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成立,目前经营活动为起步阶段,企业盈利状况尚不稳定。

  2、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股东分三期以货币出资。首期和第二期出资合计2000万元已经出资到位,剩余3000万元应于2009年6月6日前到位。其中,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应出资2910万元,上海新天尼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应出资150万元。

  3、此项目第二次挂牌。评估报告已到期,但挂牌条件和受让条件都没有改变,经营情况也无变化。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方须将产权转让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2、意向受让人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时间,公告期满后如果产生2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直接进入竞价程序。

  3、承诺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如期补足应缴纳的实收资本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人应当具备

  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并有效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合法注册并已存续3年以上。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与标的企业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酒类(葡萄酒、配制酒)等)相同的行业背景;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资金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同等条件下,新天集团成员企业可优先受让。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新天字【2008】70号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转让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 97% 30%

三.投资总额 0
四.自有资金 0
五.尚缺资金 0
六.市场分析
七.合作方式
八.经济效益
九.联系方式 发布机构:上海洛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5900681595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高南路1288号1208  lhotsew@163.com
邮政编码: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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