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价格 587.978400万元
挂牌日期 2009-09-18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地域 上海
所属行业 食品制造业
企业类别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成立时间 2007-07-24
经营范围 生产:酒类【葡萄酒(加工灌装),配置酒)果汁饮料酒)】
主营业务 生产:酒类【葡萄酒(加工灌装),配置酒)果汁饮料酒)】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新萍
企业人数 10人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8-03-31
总资产 1964.229950万元
总负债 4.302086万元
所有者权益 1959.927864万元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1.970000万元 1.970000万元 -34.840000万元 -34.840000万元
前二年度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第一股东比例 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 97.00%
第二股东比例 上海新天尼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3.00%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上海新天阳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成立,目前经营活动为起步阶段,企业盈利状况尚不稳定。
2、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股东分三期以货币出资。首期和第二期出资合计2000万元已经出资到位,剩余3000万元应于2009年6月6日前到位。其中,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应出资2910万元,上海新天尼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应出资150万元。
3、此项目第二次挂牌。评估报告已到期,但挂牌条件和受让条件都没有改变,经营情况也无变化。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方须将产权转让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2、意向受让人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时间,公告期满后如果产生2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则直接进入竞价程序。
3、承诺根据标的公司章程规定,如期补足应缴纳的实收资本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人应当具备
的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并有效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合法注册并已存续3年以上。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与标的企业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酒类(葡萄酒、配制酒)等)相同的行业背景;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资金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同等条件下,新天集团成员企业可优先受让。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新天字【2008】70号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转让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北京中世绢道贸易有限公司 9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