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4.106%股权
挂牌价格 727.774000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所属地域 上海
所属行业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企业类别 国有相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25%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
成立时间 1993-09-01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承包和房地产业务咨询,房地产租赁及有偿调换,机电设备、建筑机、,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室内装潢、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注册资本 RMB 818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洪任初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7-08-31
总资产 48581.1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1770.49万元 流动资产:38802.70万元 其他:8007.91万元
总负债 31839.06万元
所有者权益 16742.04万元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40.0000万元 40.0000万元 4077.0000万元 4017.0000万元
前二年度 7980.0000万元 7980.0000万元 5647.0000万元 5037.0000万元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第一股东比例 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比例:23.27%
第二股东比例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比例:8.98%
第三股东比例 上海港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比例:7.56%
第四股东比例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例:7.42%
第五股东比例 李东,比例:6.57%
其他
重大事项揭示 1、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存货在产品--通联公寓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抵押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2007年2月16日至2008年8月15日止。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通过交易所支付给受让方。
2、上海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由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接。
受让人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为企业的,须产权明晰,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
4、受让方须具有足够资金用于一次性足额支付受让的股权款
挂牌日期 2008-05-08 至 2008-06-05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批准文号 中交股规字[2007]692号
批复主要内容 同意挂牌转让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中交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有限公司 4.106% 4.106%